第十六章:善恶终有鲍

 陇元镇
    秦云胭拿起藻豆和浴巾,湿水沾身、洗清秽物。

    花月彩宾站在门外,银铃轻笑:“没想到陇郎君不止诗才过人,娘子可有福了,哈哈哈哈哈哈。”

    陇元镇只是吐脏了衣服,秦云胭为他清洗擦身后,很快扶进拔步榻,花月识趣儿端上醒酒汤。

    一饮而尽,恢复清明。

    陇元镇看向低眉顺眼、极度温顺的秦云胭,笑意不自觉漫上眼角。

    “陇郎,若是头昏,不如早些休息。”

    秦云胭欲拒还迎、犹抱琵琶半遮面,更显妩媚多情了。

    “还早呢。”

    他歪嘴邪笑,翻身下压,顺手熄灭了蜡烛。

    千金一刻、日暖风和,花魁娘子的榻如同浪打帆船。

    这一夜,什么都没有发生。

    ……

    翌日辰起、天泛烟青。

    陇元镇打着哈欠睁开睡眼,手臂酸痛半宿,终于松快了一点。

    他穿着汗衫赤脚走出屏风,见秦云胭披散黛丝跪坐案几前,他一把搂住腰肢,放在肩颈处耳鬓厮磨。

    “秦娘子,昨夜哭了半宿,起那么早作甚?”

    “陇郎,你太坏了,都把我墨汁都洒了。”

    秦云胭挣脱怀抱,专心拿起狼毫细笔,在素白宣纸上挥洒笔尖。

    “写什么呢?”

    陇元镇看向桌案,那是他昨夜酒醉时的诗篇!

    秦云胭像是抄写佛经,神色虔诚之极,回头娇媚嗔笑:

    “陇郎的名诗,我可要好好保管,以后说不定还能名垂青史呢。”

    “青史?”

    但凡想名垂青史的,无一不被揭穿身份脚踏如尘,历史车轮滚滚向前,多少人都栽在沽名钓誉上,德不配位怎么会如愿以偿,他反倒不想显扬名声,有花魁作伴不香吗?

    他嗤笑一声,穿上细白罗袜,一脚蹬进皂靴,再套上圆领蓝袍。

    秦云胭放下书中纸笔,接过铜扣皮带扣进腰间,帮他整理圆袍佩刀!

    “你若喜欢,我便把它送给你。”

    陇元镇看她已经写完,拿起毛笔在空白处继续挥洒笔尖。

    待落笔文成,秦娘子微微呢喃,随即眼眸含光,显露不可置信之色:

    “《赴春庭馆秦都知宴和歌偶作》”

    “陇郎,你真的打算把诗文送给我?”

    秦云胭呼吸变得急促,大端诗坛干涸良久,多少人呕心沥血、绞尽脑汁想作名诗而不可得,哪怕是太学的祭酒孔方儒大人,也只是文赋华丽,至于诗文,依旧做不出名篇。

    有人说,诗仙李泰白带走了大端诗文精魂,至此,文人墨客诗不成篇、庸碌平常。

    可想而知,这首诗一旦传扬出去,必定引起文坛动荡,学子热议。

    如今,陇元镇却把诗文题上她秦云胭的名字,这也代表着…代表着她将会和诗文一起名誉文坛。

    这,必然会名垂青史!

    秦云胭激动之余,还有一丝窃喜,陇郎真把她放心上了。

    “当真?”

    她想再次确认。

    “自然!”

    陇元镇毫不含糊,拿出腰间玉印,沾了印泥盖在素纸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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