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7章 找个“大腿”抱

 姜维司马懿陆逊
    第17章 找个“大腿”抱(1/2)

    这个时代,没有婚礼却成了别人的妻子,普通的女子很难接受。

    但是,诸葛果不是普通女子。

    这桩婚事,能得到姜维、黄月英、刘禅和朝中文武认可,她也算如愿以偿了。

    只不过,按照这个时代“七去三不去”的礼制,她的处境有点尴尬。

    因为:

    在《礼记·大戴礼》中,妇有“七去”,分别是:不顺父母、无子、妒、淫、有恶疾、多言和盗窃。

    在这个“礼制”高于“法制”的时代,如果妻子犯了其中任何一条,男子就能明正言顺地休妻。

    刚才,姜维玩笑中提到的“妒忌”,正是“七出”之一。

    礼制认为,妻子的凶悍忌妒,必会造成家庭的不睦,必须严格禁止,重者将赶出家门。

    所以很多时候,家中“正妻”生怕被人指责“妒”,不敢阻扰家中男子纳妾。

    而“七出”中的“无子”,是指男子四十岁时,家中正妻仍没生得儿子。

    这种情况下,就算男子再维护自己的妻子,也受不了左邻右舍的指指点点,经常在宗族的压力下,被迫把妻子扫地出门。

    所以,如果男子三十几岁还没有儿子,“正妻”就会想方设法为男子纳妾。

    毕竟,“妾”生的“庶子”也算“妻”的儿子,更是“夫”的儿子。

    在没有“嫡子”的情况下,“庶子”也可以继承家业和父辈的爵位,算是延续了香火。

    此时的姜维,已经三十二岁。

    在刘禅和众文武看来,诸葛果几年前就已出嫁,早已是“姜家”的人。

    但事实上,她并没有真正地出嫁。

    按照礼制,父母过世的三年孝期之内,家中不能有婚嫁。

    也就是说,在三十六岁之前,姜维不可能有儿子——诸葛果不肯违背本心,姜维也能理解。

    所以,如果姜维想纳妾,诸葛果还真不好阻止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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